瑞士在线商店的一般销售条件
范围和合同伙伴
1.1. 对于CANCAN之间的商业关系

瑞士(以下简称“卖方”)和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瑞士RHW Marketing网上商城(以下简称“网上商城”)开展业务适用本条款一般条款和条件以其在订购时有效的版本(以下简称“GTC”)出售。

1.2. 通过在线商店中的链接,客户可以在订购时调用、查看或在其计算机上保存 GTC。 这是客户的责任,卖家建议打印条款和条件(例如作为屏幕截图或在标记页面文本后)。

1.3. 在线商店提供的商品专门针对通常居住在瑞士并且可以在瑞士提供送货地址的成年消费者。 被视为这些条款含义内的消费者,即为满足其私人或家庭非商业需求而订立合同的自然人。 禁止出于商业目的在网上商店购买。 特别是,禁止专业转售和分销在线商店订购的商品。

1.4. 偏离合同的条件,特别是那些客户宣布接受合同的条件,只有在卖方以书面形式明确接受的情况下才有效。

1.5. 卖方保留随时修改这些 T&C 的权利。

售后服务
对于问题、愿望和投诉,客户可以联系卖家的售后服务:邮寄:CANCAN,在线服务,电子邮件:info@cancan.watch

合同的缔结
3.1. 在线商店仅代表邀请客户提出要约,以就所展示的商品签订购买合同。

3.2. 只有当客户输入了执行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确认他已经阅读了这些一般销售条件并且他已经激活了按钮“有付款义务的订单”(“订购”)。 在激活此按钮之前,客户可以无义务地从卖家的产品系列中选择产品,并通过单击“添加到购物车”按钮将它们放入购物车。 在下订单之前,客户可以输入和修改订单数据。 下订单被视为对卖方签订合同的要约。

3.3. 下订单后,客户会通过电子邮件收到自动订单接收确认,其中再次显示客户订单的内容。 此订单收据确认还不代表接受要约,而只是卖方已收到订单的文件。

3.4. 卖方保留接受订单的权利。 卖方没有义务因订单而订立合同。 如果违反这些销售条款和条件或怀疑存在此类违规行为,订单可能会被取消或拒绝。 这种情况发生在客户在之前的订单中没有付款或者必须没有信用卡覆盖范围的情况下。 当客户的退货率特别高并且尽管有相应的信息也没有改善时,取消订单和拒绝未来的订单也是可能的。 此外,当客户怀疑是商业转售商且客户未能消除这种怀疑时,取消订单也是合理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事实证明或应该证明客户以专业方式转售所订购的商品,则可以拒绝未来的订单。 客户会通过电子邮件收到订单取消或拒绝的通知。

3.5. 合同仅由卖方的明确接受声明创建。 在没有义务这样做的情况下,卖方有权在收到客户订单后的 7 天内接受客户的订单。 通过电子邮件向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订单确认即表示接受。

3.6.即使客户已经根据所选的付款方式支付了货款或已经下单付款,上述规定仍然适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同因任何原因未订立,卖方将通知客户并退还预付款。如果合同已订立,至少对于部分订购商品,将通过验收声明传达给客户,即。带有发票和订单确认的电子邮件。在这种情况下,对所有无法交付的货物进行补偿。

3.7. 如果订单包含多个物品,则合同仅针对发票上明确注明的物品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订单确认书签订。

3.8. 每个订单,每件商品最多只能订购两件,无论是什么商品。

3.9. 注册客户可以在他的个人客户区关注他的订单状态。

价格、运输和交付
4.1. 在线商店中列出的所有价格均包含适用的增值税。 卖方将任何运费以及任何额外费用告知客户,例如 前任。对于快递订单或礼品包装,请在下订单前填写订单。

4.2. 卖方保留随时修改所提供物品价格的权利。 适用订单时的价格。

4.3. 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交付至客户指定的交付地址。 交货仅在瑞士进行。 如有必要,卖方会在订购过程中和/或在附有发票和订单确认的电子邮件中告知客户交货时间。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标准配送的配送时间为自附有发票和订单确认的电子邮件起 2 至 5 个工作日。 有关交付选项、运输公司和运输过程的更多具体信息,请参见在线商店的信息页面。

4.4. 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后,后者通过电子邮件向客户发送发货确认,其中包含允许客户跟踪交货的跟踪代码。

4.5. 客户有义务在收到带有发票和订单确认的电子邮件后接受货物。 不再考虑修改意愿和取消请求,或仅由卖方自行决定和高兴。 保留根据以下第 6 条的撤回权。

4.6. 交货到客户指定的地址后,必须立即将可见数量差异通知承运人,并且必须在收到货物后五 (5) 天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见数量差异通知卖方(请参阅第 2 节后-销售服务)。

4.7. 如果尽管承运人确认发货但仍未送达客户,或者客户在确认收货后两天内未收到承运人的任何消息,则客户必须立即联系服务人员。 卖家售后服务(见上文第 2 条)。

货物展示、交货时间、可用性
5.1. 商品在广告、传单、在线商店等中的表现。仅供说明,不具有约束力。 这同样适用于有关个别商品的数据,因为它们仅供参考。 只有制造商的信息才具有决定性(例如关于制造商的保修),只要它适用于瑞士。 我们保留随时修改在线商店中展示的商品并限制客户购买件数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5.2. 在线商店中展示的某些商品不能直接从在线商店订购和购买。 这在相关产品信息中指定。 对于这些商品,客户在网上商店中有一个询价单。

5.3. 在线商店中有关商品交货时间的所有信息均不具有约束力。

5.4. 如果卖方由于不可归责的原因(货物不可用,例如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遵守交货时间,则卖方会立即通知客户,可能会提及新的预计交货时间。 如果客户不接受交货时间或在新的交货时间内无法部分或全部提供货物,则合同双方均有权解除有关货物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已经为不可用商品支付的对价将由卖方立即退还给客户。

5.5. 交货的条件是供应商及时以良好的形式交付卖方。 如遇罢工等劳资纠纷、暴动、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制造商或供应商造成的交货受阻,均不延迟交货。 对于制造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交货延迟,卖方概不负责。

5.6. 货物可用,直到库存用完。 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错误和更正,尤其是当多个客户同时订购相同的商品时。 卖家不对库存短缺和货品不可用负责。

5.7. 如果并非所有订购的货物都有库存,则卖方有权进行部分交货。 如果在合同订立后发现由于不可归责于卖方的原因不能交付全部或部分货物,客户有权解除合同。

撤回权
卖方根据以下规则授予客户合同撤销权:

卖方自愿授予客户合同规定的退货权。 必须在客户收到从承运人处订购的商品之日起 14 个日历日内退货。 建议但不强制要求退货前通知卖家售后服务(见上图2)。 在这种情况下,退回承运人的货物交付日期对于遵守退货期限也是决定性的。 不包括退货权(但不包括保修索赔)的商品不是预制的,对于制造,客户的个人选择或规定是决定性的,或者客观地适应客户的个人需求。 这适用于个别雕刻工作或对商品的更改。

对于退货,货物应发送至以下地址:

RHW Marketing, Postfach 62, 2520 la Neuveville, 瑞士

商品必须以全新且未使用的状态退回。 退回的商品必须以其原始包装连同产品上的所有保护措施、标签和贴纸以及所有配件和备件一起退回。 如果未按照这些指示执行退货,则卖方有权从未退回的商品价值中扣除退还给客户的金额。 如果由于客户的过错导致商品在退货过程中损坏,也会进行赔偿。 当客户使用交付时随附的邮资已付的承运人退货标签时,卖方承担退货费用。 否则,客户承担退货的直接费用和包裹的责任/保险。 出于保险和责任原因,还必须使用邮资已付退货标签。 当客户未使用邮资已付退货标签时,他将对退回商品的全部价值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不对丢失、损坏、装运到错误地址或退货延迟负责。 如果他不使用退货标签,则客户自行负责货物的保险和运输。 购买价格(减去额外的送货和邮寄费用)退还给客户。 除非与客户另有约定,否则退款将采用与客户在订购时使用的付款方式相同的付款方式。 退款是卖家退货后的唯一利益。 商品交换除外。 只有在货物到达卖方并且后者检查了它们的质量后才会进行退款。 在质量检查期间,确定货物是否仍处于新状态或是否发现价值损失并因此应从退款中扣除。

保留所有权
在任何情况下,卖方保留对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直至交付的发票金额全额付款(总购买价格的最终和无保留信用)。 对于总部位于瑞士的客户,卖方有权在所有权保留登记簿中进行相应的登记。

付款条件
对于在线商店中的订单,客户可以使用此处指定的付款方式。 可以在以下链接中找到更多信息。

任务
卖方保留向第三方转让或质押与交付货物有关的对客户的索赔的权利,包括任何到期的部分付款、违约利息和托收费用。

风险收益转移
10.1. 卖方的履行包括发送义务并以向承运人转移为结束。 发货后,货物意外变质和毁坏的风险转移给客户。 卖方不必为委托运输公司的过错负责。

10.2. 卖方在特定情况下明确承担运输成本不影响风险转移。

审查和投诉的义务、保证
11.1. 商品的质量、颜色、尺寸、配件或设计的偏差,如果是商业惯例或技术上不可避免的,则不构成缺陷。

11.2. 客户有义务在正常业务过程允许的情况下尽快检查交付的货物,并立即向卖方的售后服务部门报告发现的任何缺陷(见上文第 2 段)。 如果客户忽略了这一点,则货物被视为已接受。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客户未在交货后 8 天内通过电子邮件向售后服务部门提交投诉,则视为已接受交货。

11.3. 根据前款在形式检查中无法确定的缺陷必须在发现后立即报告给售后服务(见上文第 2 点),否则即使存在这些缺陷也视为货物已被接受。

11.4. 在退货之前,客户必须联系售后服务(见上文第 2 条)。 这种联系可以在提出投诉的同时进行(见上图 11.2 和 11.3)。 售后服务将告诉客户该怎么做。 有缺陷的商品只能在此联系后退回。 我们承担可能退货的所有运输费用。 如果发生换货,客户退回的商品将成为卖家的财产。

11.5. 卖方通过消除缺陷承担保修责任。 为此,卖家可以选择修复缺陷或交付无缺陷的物品(更换交付)。 如果后续履行或更换交付均不可能,则保证包括终止销售合同。

11.6. 如果后续履行不成功,客户有权退出合同。 这不适用于良性缺陷的情况。 不包括降价权。 此责任限制适用于与保修权利相竞争的所有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由于合同(《公司法》第 97 条及以下条款)、侵权行为(《公司法》第 41 条及以下条款)、因错误原因造成的合同无效(《公司法》第 97 条及以下条款) 23 及以下 CO),等等。

11.7. 如果未经卖方事先批准,客户或任何第三方未能遵循货物的操作或维护说明,进行修改、更换部件或使用不符合原始规格的消耗品,卖方无义务承担保证。 这同样适用于因使用、储存或处理不当、外部干预和货物打开而导致的缺陷。 正常磨损、耗材、配件和电池/电池的保修不在保修范围内。

11.8. 客户不接受任何法律意义上的保证。 制造商的保修不受影响。 卖方对第三方的描述不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是在在线商店或我们在社交网络上发布的评估框架内的其他客户。

11.9. 上述时间限制和缩短不适用于因卖方、其法定代表或代理人造成的损害而提出的索赔:

– 在生命、身体完整性或健康受到伤害的情况下

– 在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以及欺诈事件而违反职责的情况下

– 在保证承诺的范围内,只要达成协议

– 在德国产品责任法的适用范围内。

运输损坏
如果交付的货物有明显的运输损坏,客户必须立即通知承运人并立即与卖方联系。 未能提出投诉或联系不影响合法权利及其行使,尤其是担保权(但请参见第 11.2 和 11.3 段中及时通知缺陷的义务)。 但是,客户帮助卖方向承运人或运输保险主张其权利。

责任
13.1. 卖方因轻微疏忽而承担的任何责任均被排除在外。 不包括替代代理人的责任。

13.2. 特别是,对于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任何损坏,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i) 不当、非法或违反合同的储存、调整或使用, (ii) 使用不兼容的零件或配件, (iii) 客户或第三方对商品缺乏维护和/或不当修改或修理, (iv) 不可抗力,特别是基本损坏,由于潮湿、坠落或打击等,不能归咎于卖方和司法或行政命令。

数据保护
数据保护声明中解释了卖方收集和处理与客户有关的个人数据。 它构成了这些条款和条件的组成部分。 数据保护声明可在数据保护条款下查看。 通过接受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客户还声明已阅读并理解数据保护声明。

适用法律和论坛
仅适用瑞士法律。 这种管辖权选择仅适用于消费者,只要它不会剥夺他们通常居住的国家的强制性消费者保护规定的保护。 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对于因这些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比尔法院。

(更新:2019 年 5 月 23 日)